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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且伴蔷薇  作者:姬小苔 书号:27357  时间:2017/6/28  字数:1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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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旧骑脚踏车回去。

  “我送你。”他一再表示。

  “送什么,谁会吃掉我不成?”

  走了老远,才发现他在尾随着我,他并不高明,他大可以不管我高不高兴,当我的前导车。

  我进了门,倒上就睡,睡得一如死猪。

  必于这点,我跟我的生父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遗传。

  黎明时,有人推我。

  我迷糊糊地伸手抵抗,把那人推得咕咚一声坐在地上,这才醒来,朦胧间,看到是嘉

  “嘉,你做什么?”我困得简直睁不开眼睛。

  “你醒醒,我有事同你商量。”

  “有什么事白天再商量。”

  “现在就是白天。”

  “好吧!什么事?”我撑起身,感到一个头有两个大。

  嘉真是人不知饿人饥,不体谅我在外头打工有多辛苦。

  “我想去看医生。”

  “老天啊!”我的兴趣消失了,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

  “不是普通的医生。”

  “是什么…”我呆住了“嘉,你知不知道自己说什么?”

  “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她轻轻吐气。

  她大小姐说来稀松平常,我却给吓得清醒。

  “如果你牙齿痛眼睛肿,我陪你去,其它免谈!”

  “我怀孕了。,她居然直截了当地说,真是恬不知

  “问题少女,少来烦我!”我把头藏进枕头中,几乎不过气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觉得痛心,这些年来,我和嘉几乎没有交通,但她五岁的可爱模样,却依稀仿佛昨

  “不是问题少女,是少女的问题。”她过来拉我“快起来!”

  “我起来有什么用?”

  “我信任你。”

  “用不着,谁信任我都是给我带来麻烦。”我用手遮脸。

  “赖上你算你倒楣,我没办法去找别人。”

  “我帮不上你的忙。”

  “你帮得上。介绍一个医生给我。”

  “笑话!我怎么会认识什么密医。”

  “不认识吗?”她颇诡异地笑两声。

  “就算认识也不介绍给你。”

  “我太有名,不能去找普通的医生,又不能自己去着密医,听说麻醉时,护士会偷皮包里的钱。”

  遇到这种事,耽心的竟是自己的钱包。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

  “既然知道自己有头有脸,何必出这种丑。”

  “我跟你学的。”

  我气得发怔。

  “你以为我不知道?”她轻笑“我七岁那年,你有天脸色苍白地回来,我跑进你房间想跟你玩,你赶我出去。”

  “那又怎样?”

  “我后来又偷偷跑回去看你,看见你的单上全是血。”

  我傻住了。

  “你那时才七岁,怎么懂得这些?”

  “人总是会长大的。”

  “亏你还自称聪明。看到那么龌龊的事,长大还敢重蹈覆辙。”

  “我怎么知道…最后会变成这样,又没人教我。”她垂下头,粉的脸上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只是个孩子,一点也不象该遭这种殃的人。

  “那你怎么知道做那种事?有谁教你?”我学她的话讽刺她。

  她坐在那儿,半声不吭,突然捧着面孔哭起来。

  她也知道我怕她哭。

  “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爱我。出了这种事我只好去死!”她的哭声甚为麻。

  “你用不着去死。”我无可奈何“等不到你死,我就得先死。”

  “爹地不会知道的。”

  “你怎么晓得?”我怀疑孙国玺有什么不晓得的,他眼利如鹰,爪牙四布…

  “就是晓得,他也不会吃人。”嘉这下又得意洋洋。

  这句话大有学问。

  “还有谁知道我那次作手术?”我疑心大起。

  “爹地,阿姨…”她怯怯地看着我。

  我死了!我呻一声,用毯子蒙住脸。

  原来这些年,他们一直都在容忍我。

  “爹地说,这是不幸的事,要格外对你好些,不然你还会犯第二次。”

  我欠缺的不是家庭温暖,而是自尊心。

  原来孙国玺一切瞧在眼里,早已看透了我。

  我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并非只是为掩饰当年余绪的装腔作势而已。

  我陪嘉去找医生。

  唯一的条件是不准穿那件囚犯衫。

  她当然答应,她也不敢不答应,谁一看到那些斑马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青苹果。

  护士给嘉血时,她的脸色都变白了。

  “干嘛这么多血?”她颤栗地问。看着人家拿针筒了你的一筒血,的确可怕。

  我不敢告诉她,护士是要检查她有没有染上梅毒。小女孩不会懂得这些,她们或许染上梅毒,但不一定具备有关的常识。医生已经完全不认得我。八年前曾有个失足少女…我想到“失足”这两个字,麻得心惊。但是,可有更好的形容词?

  没想到嘉什么都有,踏进这医院门槛,比当年的我还年轻两岁。她只有十五岁。什么王八蛋会对十五岁的小女孩下手?这年头禽兽很多。还有八岁的雏呢!

  医生让护士做了最简单的脉搏测试、心跳、血后,把诊疗台上的布帘一掀,叫嘉进去。

  嘉胆子奇大,喜欢撒野,但是一见到那张八字型脚台的诊疗,却面色如土,完全崩溃了:“越红,陪我!”

  我讨厌她在这时候叫我的名字“越红”、“月红”听起来象在哪个酒家上班的。都是我那个没学问的爸爸害的,我一向憎恨地误我一生。医生深深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认出我来了。他怎会不记得?我是她女儿安海伦的闺中腻友,中学三年,几乎是住在他家里。但他一句话也没说,帮病人保守秘密是他的职责。“别怕!”安老医生安慰嘉“只是检查而已。”

  嘉啜泣着,医生叫护士和我分站两边,抓住她的双手。忽然觉得在她十五岁的不幸事件中,我好像是共犯,残忍的共犯。嘉的眼中着歇斯底里的光芒。她是真的害怕。安医生亮晃晃的器械还没碰到她,她就尖声怪叫起来。我替外面候诊的病人耽心,听到这垂死逃陟的哀鸣,她们恐怕会马上夺门而逃。

  三第二,检验报告出来了,嘉哭得更厉害。

  一切是她自己瞎疑心。

  护士采的那一筒血和,检验出一张完整的报告单。她既没有梅毒、B型肝炎,也没有淋病。

  她甚至没有怀孕。

  没有怀孕却受尽折磨。

  但总之还是谢天谢地。

  我警告她,这次运气好,可不能担保第二次。

  她口“我知道”其实天晓得。现在的孩子!

  安医生特地嘱咐我,她其它还好,但是Candida超量,要定时服葯。

  我亲自回医院取回葯丸,可是我知道嘉必会当耳边风。

  她现在又是如假包换的青苹果。

  继续快乐嬉游,只剩下我这个傻大姐,眼睛瞄着围绕在她四周的男人们,心中不断怀疑,是这个?还是那个?

  我做了个结论:当你发现有小偷时,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像曾妙来妙去妙过别人的人。

  不过我最怀疑的,还是那个华重规。

  他看起来贼头贼脑的。

  但我可能永远无法证明,这是个永恒的谜团。

  我决定搬出孙家。

  这是面子问题。

  做过那么丢人的事,他们竟能装作不知道。太可怕,也太没人情味了。

  其实,一切都是我那卑微的自尊心在作怪。

  但,有自尊心总比完全没有要好。

  孙国玺对我的离家宣言很诧异:“家里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走?”

  我想告诉他佣人欺负我,但又怕连累无辜。

  “人总是要长大的,不能老跟父母共同歌舞下去。”我解释。

  “歌舞?”

  “我的意思是说我可以独立支配自己的思想、情感与生活,应该割断脐带做大人。”

  “我不是你的脐带。”他好笑地说。

  “我也不是你们的。”我抱歉地回答他。

  “越红,”他站了起来,似乎想抱住我,但他总是没这么做。“我真希望你是我的女儿。”

  “还好不是。”

  “为什么?”

  我显然伤了他的心。

  “我若是你女儿,恐怕你受不了我漫无休止的顶撞。”

  他微微一笑。

  孙国玺这关是通过了,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我该告诉母亲的,还得亲口跟她说。

  毕竟她怀胎十月,我的一切都是她的功劳。

  我的错误不算在内。

  孙国玺说得对,他非我的脐带,她才是。

  心理学家把父母称做心中有小孩的大人。

  我们自幼得依靠他们供给身体所需,从他们爱的关怀中得到足、财产,以及受到全世界的感觉。

  成长后,我们即使能照顾自己,但想从父母身上得到温暖的望,却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情感上的脐带不但没有剪断,反而紧紧和父母绕在一起,形成解不开的结。某些时候,我们可能反抗父母的旨意,或因他们的疏忽而大哭大闹,但这只是另一种说明我们强而有力的情感仍在父母身边打转。我们在童年的早期反应与情感,和父母所有的作为,以及所有生活的训示与规范,构成我们心中的小孩。

  当我们想离父母时,父母的童心会感到恐惧、无助,我们的童心为了避免他们童心的反对、忿怒,不自觉地以孩子气的举动,发展出和平共存的方法。

  这种拓展相互童心关系的特殊互作用,称作“歌舞”因为两者都有重复的、韵律的形式…相同的文字、相同的音乐、相同的舞步,会一再地重复出现。

  我跟母亲的关系正是如此。

  我的十七岁辱,不言不语…等等,似乎都跟她不了关系。老式的歌舞。

  但那是从前,现在我下定决心离开她。

  我写了一封信。

  信上极尽婉转之能事,尽管我所要讲的不过是一句话…放我一条生路,让我走吧!

  我留在这儿,是丢人现眼。

  我费了大功夫写信,写完了搁在她梳妆台上。服侍她的林嫂告诉我,她随孙国玺去美国旅游,孙国玺先回来,她还没玩够。

  看样子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却又瞎又聋,什么也不知道。

  我捆好行李,随时预备走,等了一个礼拜,母亲还没回来。我等得不耐烦,干脆先住在办公室里。

  黄百成见我提了行李去上班,嘲笑地说:“咦!这里是难民收容所吗?”

  我睡我的桌子关他什么事?一点同胞爱都没有。

  “你住进来,别人会说闲话。”他继续杯葛我的行动。

  “谁?南茜张?”

  “她姓张名南茜,不是外国人。”

  “他们一家不都是外国人?她父亲叫亨利张,母亲叫玛莉张,妹妹叫莉莉张。”

  “至少,张祥瑞不用洋名字。”

  “他不取洋名字,倒娶个洋老婆,华洋杂处,五族共和。”

  “瞧你那张嘴。”

  “怎么样?”

  “就像兰花,一到春天就开个不停。”

  “纯属抄袭。”我嗤之以鼻。

  “天下文章一大抄。”

  “别抄我的。你不付版税,我告你海盗行为。”

  “那你睡在我桌子上,怎么说?”

  “你下班了,看不见。”

  “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你甘愿作瓜作李我不在意,总之,我住在此地期间,你每天准时上下班。”

  “我在我的工作室,不吵你就是了。”

  “你喜欢穿汗衫工作,我受不了。”我一口拒绝。

  “我以后多注重服装礼貌,还会打领带。”

  “那更糟,光打一条领带,连衬衣都不穿。”

  “好吧!给你一个星期找房子。”

  “你保证在这一礼拜准时上下班?”我不放心。

  “嗬嗬!”

  他整整一个礼拜没上班。

  我不会笨到以为他病了。

  他生得是懒病、游玩病、花钱病。

  我知道该去哪儿找他,可是我没空,我要工作,要寻找吉屋乔迁,还要应付南茜张。

  “他不在。”我在电话里说。

  但她再也不相信我,每天装不同声音来打探,有时候还找人冒充黄百成的朋友。

  谈恋爱谈到这样,我为她觉得悲哀。

  她却乐此不疲,不肯降亡了事。

  反正这不干我的事。

  张祥瑞却找上门来了。

  一天,我正在努力工作,他来了。

  “我有活跟你说。”他的神情沮丧。

  “我没空。”

  “你最好有空。”他毫不客气地坐在我桌前。

  “张先生,你扰我工作。”

  “我可以付谈话费。”

  “我认为你的建议极了。”我冷冷地说“你可以付给律师。”

  “我们的问题没有严重到这样吧?”

  “我们没有问题。”我抬起头,用手指他“张先生,那是你的问题。”

  某些时候,他象个患了水脑症的大头婴,可以活下去,但却难以治愈,也无法教育。

  下次我会记得把门锁好。

  我只是个技术工,騒扰会有碍我的工作品质。

  “你的这件工作值多少钱?”他指着我手上的模型“我付全额给你。”

  “你付不起,这是无价之宝。”

  “怎么会?”

  “怎么不会?”我对和他耍嘴皮子厌恶极了“拜托出去好吗?”

  “我妹妹自杀了。”

  难怪今天她没打电话来,原来没空。

  “先生,我妹妹也有问题,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他似乎对我的反应感到吃惊:“没想到你是个如此冷漠的人。”

  “这跟我有什么相干?”

  “如果她死了…”他生气时,青筋暴。亏他还是个受人尊敬的心理医生,我看他自己都有问题。

  “她没死,对吗?她死了你也不会到这地方来。”

  “你倒很清楚。”

  “因为不干我的事,我比你冷静。”

  “你有我没有的优点,所以才找你商量。”

  他是拍马的专家。

  “帮我找黄百成。”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每个人都以为我是黄百成专家。

  “我知道。”他说“他在奔达森林游乐区。”

  原来他还是个侦探,不过他的情报正确,黄百成是在那儿。他是逍遥仙子,爬树、钓鱼、泛舟、营、玩野外求生,大概乐不思蜀。

  留下我在办公室试凄。

  但我宁愿受罪,也不敢想象自己到了森林中该如何生存。我从未梦想过做女泰山。

  我连天洗澡都会被蚊子攻击个半死。

  我答应张祥瑞去奔达找黄百成。我也有妹妹,但我不似他如此爱护同胞手足。

  到了奔达,我才发现自己真是自作自受。

  我不敢坚持骑脚踏车,三个钟头的上坡路,我会累死;也不敢单身拦计程车,一路都是观光果园。杨桃、莲雾、水犁、芭乐,果树又高又密,劫财劫只消轻轻一推,就会曝尸荒野,几天几月没人晓得,徒徒恶心了来采水果的人败兴而返。

  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计程车司机也有很多好人,捡到上万美金不动心者大有人在,十步之内必有芳草,但我在自己的十步之内还是小心点为妙。

  好不容易找到了专攻山路的小巴土,死等活等地等了半个钟头,再高贵的人经过一番炎曝晒及车尘洗面,也会面黄黑。

  巴士中冷气特强,一进去就猛打嚏,前面老农夫妇怡然自得。到了下一站上来一群郊游的小表,吵得天翻地覆。一路颠啊颠的,慢慢人都光了,车中又恢复寂静,最后连老农都到了家,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魂野鬼似的。天慢慢地黑了下来,司机从照后镜瞄我,望得我骨悚然。

  过了一会儿,我才想到,不仅我害怕,他也紧张,万一我在后座突然如一阵轻烟化掉,怕他不吓得。奔达终于在望。下车后,我直奔营区正中的绿色小屋。屋里电视机开得震天响,放的是连环炮,胡瓜正在捉弄银霞。向银霞世界上最大的哺类是什么,她答称大象。胡瓜笑得恨不得一头撞死。

  屋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去翻登记簿,果然翻到了黄百成老板的芳名。

  找到了他的名字并不代表找到他的人。我选择了一个自然而颇有智慧的方式,不是任何登山手册都说过吗?若是发生了山难,应该循着溪水走,一定走得出去。

  奔达营区有一条只可以称之为“水沟”的水,但总比没有好。

  我顺着那条漂了杂物的水沟往上走、天暗得很快,两旁有灯,勉强还看得见,一路森荒凉,越走越让人胆战心惊。难怪电影“鳄鱼先生”要说:“这不是你们都市妞儿来的地方。”

  我是误入歧途,但也只有自求多福。

  有一女作家名廖辉英者,曾写一方块文章叹道:人出名了,就有许多社团、学校邀去演讲,往往讲完了,邀请去讲的孩子虚荣心足了,自己回宿舍睡觉,把大作家往校园一丢,偌大校园又深又广,四处黑漆漆,她老人家提个大箱子四处无人又拦不到车子,吓得哭也不是跑也不是。

  连她这样身经百战的名人都会恐慌,更何况小女子如我哉?

  我原该死应重如泰山地上马杀敌、冲锋陷阵,却落在这沟水边作自己,分明是自作孽。

  穿过了原野战斗区、赏鸟区,我来到了营地,月亮也出来了,月光下,帐蓬密布有如鬼魅。我拣有火光的地方走,一见人影,便大叫:“黄百成。”

  马上有人应声答道:“在这儿。”

  我大喜过望,但马上知道受人愚,回答声此起彼落,比电影散场还要热闹。

  黄百成是个害人,30岁的大人竟然跑到孩子堆里混,也不知道是想冒充什么。

  “小姐一个人?”冷不防在贴身距离内冒出一个声音,吓得我差点跌进水沟里。

  四XXXXXXX!我一共骂了七个大x字才住口。

  “小姐什么事这样开心?”黄百成大笑着拉我起来,虽然未落进水沟,但也摔得半身泥

  “你猜?”我没好气。

  “我不敢猜,怕你骂我胡思想。”他幽默得紧。

  “你不必猜,十个黄百成也不配。”

  “好大的火气。”他啧啧称奇“我刚煮了茶,可否赏脸过来一叙?”

  到了山里,他成了原始人,衬衫长一概全无,在办公室他还肯穿汗衫,这里竟然赤膊,前两粒小苍蝇挥之不去。

  “我的西服还在意大利订做,只好穿妈妈给我的皮衣,怎么,这式样你不喜欢?”他讶异。

  “你忘了纹身。”

  “纹了,天热暂且换下,待会儿再贴上去。”

  南茜张有问题,看上这么个野人,还为他自杀。

  他不但做了饭,还煮了菜。

  “贵客光临,真是蓬荜生辉,茶淡饭,还请慢用。”

  我没空跟他演楚留香。

  “老兄,你东窗事发了。”

  “请问是何贵事?”

  “南茜张自杀了,张祥瑞赖在办公室不走,你预备如何处理?”

  “你猜。”

  “话已经带到,我该走了、”我站起身。

  “你走好了。”他面容严肃地向着火坐着,脸上的轮廓经火光映照,更加深刻,竟有几分悒郁。

  “你还好吧?”我问。

  “好得很。”他等我走了好几步,才叫住我“喂!你当真要走路下山?”

  “我坐巴土。”

  “巴士?”他怪笑“最后一班早收班了,你得等到天亮鸟叫才有。”

  “巴士牌上最后一班是八点钟。”

  “八点钟?给鬼坐?早就取消了。”

  我宁愿在巴士站牌旁坐着等到天亮,也不能跟他挤一个帐篷。

  黄百成提议去参加隔壁通宵达旦的营火会。

  超过十岁还玩带动唱,不是白痴,就是想蒙骗别人什么。

  他又建议去打麻将。

  真有人把麻将桌子装在旅行车上带了来,在月光下挑灯夜战,声势之大教人叹为观止。

  我必须得赶紧自救,否则他的馊点子比这里的蚊子还多。

  但是黄百成老板的尊容令我不起一丝智慧的火花。

  “你睡帐篷,我在外头替你守夜。”他终于大发慈悲地说。

  暑热蒸腾,我浑身冒汗,希望在睡前能求得一洗。

  黄百成答应得很爽快;“那有什么困难!”

  他提着水桶带我来到沟边。

  我抱着必死的决心除去衣袜,跳进水中,直到洗完,也并无意外发生。不管我怎么定睛观看,黄百成的手电筒都照着我,我无法分辨他是否曾转过身。

  但在清洁大于性命的前提下,我总算爬回营帐睡觉,这其间又出了一身汗。

  我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快就睡着。

  睡到了半夜,我被百里香的臭味熏醒,终手找到了祸源,那是黄百成的一双耐吉运动鞋。

  我把鞋扔了出去。

  依照黄百成这种小人,我仍他的鞋,他应该找我算帐,但半天没动静,我疑心地探出脑袋。狗屎!连个鬼影都没有。

  罢才要是有谁进来把我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我再也不敢睡觉,黄百成到了天亮才云游回来。

  “早!”他笑嘻嘻地,手里一大包东西。

  我不希望三哩外都听得到我咆哮的声音,所以闭住嘴。

  “睡得开心吗?”他把一大包东西打开来。里面有三明治、香肠和果汁罐头,他小心翼翼地分我一半。

  我吃着他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早餐,火气渐渐消去。这正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

  吃完了,他收拾营地,干净利落,十五分钟就完事。如果他上班时也能这么乖巧就好了。

  他的野人生活写下了休止符。我坐在他的机车后座下山,一路招摇回办公室。

  看更伯才起,看见我们,一张嘴吓得合不拢。

  黄百成这一世若不害我没脸见人,他是不会罢休的。

  我想起少年阿默在他的记中说:“我必须尽快恢复正常,否则我的余生将在疯人院中度过。”

  这正是我的标准写照。

  我拿出厚底煎锅,做了一块很大的热糕。我得好好地慰劳自己。

  黄百成自告奋勇帮我做糖浆,结果好好的糖给他煮焦,他自己却不在乎,告诉我那是焦糖。

  我请他自便。

  他的脸皮厚,分割也准确,一块热糕给他拦划掉一半,我拿到秤釉葯的天平上秤,居然一厘不差。

  他笑眯眯地吃热糕,吃完了打电话去花店订花,十分地从容不迫。

  我原以为他订花是要去医院看南茜张,不料他走后半个钟头,张祥瑞打电话来,问我看见他了没有。

  我谎称没找着他,只有天知道他去了哪里。

  忙得不可开时,孙国玺打电话来,问我房子找好没有。

  我告诉他公司业务繁忙,老板不在,只有廖化先锋,还得暂居鼠

  “这样吧!松石小筑还有空房,又清静,你搬过来住。”

  他说。

  松石小筑?那跟住在家里有何不同?

  哦!我明白了!

  母亲回来了。她一定发现了那封信,惊惶失措地去找孙国玺,于是孙国玺继父就想出了对策,打包票告诉她说没问题。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上回特地告诉我父亲的事,只是足自己的虚荣心,让我知道生父不过是个混混,只合开夜总会雇桃园舞女去跳牛场。

  这人可恶之极。

  他逞口舌之快,却不管我心里的感觉。

  当然,我不会伤心,只是心里不快。

  我回答他我住办公室也很好,礼貌地挂了他的电话。

  安海伦紧接着打电话来,劈头就问:“你在找房子?”

  看样子我母亲真从纽约回来,敬告诸亲友有女逃,请大家共同申张正义,逮捕归案。

  “哪有这回事?”我回她“我找房子干嘛?金屋藏娇?”

  “我没功夫跟你闲扯,我有个同事被公司保送去瑞士深造。你如果愿意,可以帮她看屋子,替她付水电费、电话、瓦斯,算是互惠,不是白住她的。”

  “谁告诉你我会答应?”

  “你先来看看房于,再夸口不迟。”

  我懒得理她,但她热情有余,我只好敷衍她。

  “好吧!有空我会去。”

  “别不识好歹,那房子可是抢手货,多少人排着队等,我吹了大牛才得到人家同意,你怕房子烂,人家还怕你毁损房屋哩!”

  我是那种人吗?

  但海伦不由分说:“下班我来接你,你准备好一点,别穿烂衣服、烂鞋子。”

  还好,她没说我彻头彻尾就是个烂人。

  做烂人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没有许多人来烦你,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

  下班时,她果然准时前来。

  “走走走,先去吃饭。”她一身亮丽,不象去看房子,倒象拍电影。

  “你去,吃完了再来。”

  “怎么这般娘娘腔?”她眯眼看我,仿佛我一夜之间遭受魔法改变。“你不是一向顶好吃的吗?”

  “你又不是不晓得我不吃晚饭。”我还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过两天是孙国玺的生日,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偏偏他什么都有,就是送颗大钻石他也不会看在眼内,当是玻璃;我干脆自己做一对袖扣,用赤足的黄金与白金绕成北斗七星,倒也十分别致。

  “好漂亮的袖扣,我也要!”她这个大近视眼,终于瞧见我在做什么。

  “可以啊!”“你肯帮我做?”她惊喜加。

  “你自己做。”

  “废话,我自己能做还求你?”

  “谁要你求?”

  “算了!小器鬼。”

  她为了朋友真肯两肋刀,连饭都没吃,拉着我去看房子。

  主人不在,她自己掏出钥匙,堂而皇之地开了门进去。

  我耽心人家当我们是小偷,她笑我恶人无胆,一把拉进玄关。

  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层楼公寓,进来才发现是别有天,十分地有品味。

  我讨厌“品味”这两个字,但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勉强说是“高尚”吧,却又太咬文嚼字了些。

  “别瞪着我,你还不至于那么难伺候吧!”她叭叭叭地开灯,把所有台灯、吊灯、聚光灯全打开来,但光线还是不够亮。主人似乎十分有心,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设计的灯光烘托出来,营造出气氛。

  “像古董店。”

  “你这么刻薄真让人惊奇。”

  “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哼着一支流行歌,用不着她提醒,我不是刻薄,我只是自觉占人便宜。

  我凭什么不花一钱,住在这么好的房子?这怎算是互惠?

  我又付出了什么?

  “给你一分钟决定,你如果放弃,会后悔一辈子。”

  “我想见见屋主。”

  “你怕被仙人跳?”她嗤笑“得了吧!有这等气派的人会来跳你?”

  一直到房主出国,我都没见着。

  在新家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母亲。

  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身穿一袭日本真丝旗袍,颈戴缅甸珍珠项链,手拿鳄鱼皮包,美丽尊贵、风度娴雅,像个好女人。

  但一进门就出真面目。

  “家里有什么地方不好,你要搬出来住?”她兴师问罪。

  “我已经二十多了,不能老赖在家里。”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

  “你翅膀硬了,羽丰了,想飞?”

  我请她坐,自己去换衣服,她跟进卧室,大声训斥,就是中学的舍监也没她这么吓人。

  “妈,拜托您先出去,我换衣服。”我无可奈何。

  “你还怕谁看?你去游泳只穿条泳跳下水也没人诧异。”

  我走进浴室关上门。

  我没有玛丽莲梦的身材是事实,但还没达到可以只穿游泳的标准。

  “你明天就给我搬回来住!”她在下最后通牒。

  我当她是胡扯。

  离开她,我不会有罪恶感。

  她老是扯我后腿。

  如果解剖她的灵魂,其表相只有毕卡索笔下的女人差可比拟。

  毕卡索自己说,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见到笔下人物面而来,他也会吓晕。

  她有许多人的弱点。

  偏偏她还为弱点沾沾自喜。

  “你不回家也可以,去松石小筑,我和孙国玺就近照顾你,我只有你一个女儿,别再让我耽惊受怕的。”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生命的光芒!

  她一直想当选模范母亲。

  其实她只要花钱捐一个来就成了,犯不着拿我当炮灰。

  她闹了很久,最后威胁我道:“你不答应,我就坐在这儿不走。”

  我觑了个空溜出去,留她一人在屋内欣赏古董字画。她坐不久的,她怕孤独。

  我在街上闲逛,累了,站在电器行前看电视墙。某视正在播映综艺节目,青苹果上场时又蹦又跳,有谁相信十五岁的小女孩也有烦忧。

  她们做尽快乐无知状。这是洋娃娃的余绪。有人说,何必做人,做洋娃娃真好,眼睛只要一开一闭就代表全部的人生。

  青苹果蹦跳之后,接下来是放她们去日本拍的MTV。小女孩们人手一支冰淇淋,游逛各大百货公司,在上野公园中行走。

  她们拍这支带子时是暮。风一吹过,上野的樱花纷纷坠地,在镜头上看起来。像一阵又一阵的眼泪。

  她们无知无识,却能呼吸在这么浪漫的空气里。

  我想我是嫉妒。

  我既不年轻也不快乐,又没有机会四处游历。

  连假装的都没有。

  我甚至没有希望。

  当年我应当把小孩生下来,让他做我的希望、我的光芒,迫他的一生,象演戏般地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为他好。

  但演同样的一出戏,我恐怕会受不了。

  我越来越爱这个新家。

  在搬进来之初,我警告自己,我只是个守门人,不可妄想做主人,否则真正主人游学回来,难逃伤心。

  我也从不在此地招待客人。

  黄百成几次假意要来贺新居,我都挡了他的驾,教他去别的地方耍去。

  他现在跟南茜张重修旧好了,两个人手拉手去跳迪斯科。但我知道他还有另一个女人,上班时常打电话来找他,他听完电话后,马上喜不自胜地飞出去。

  劳累我替他说谎。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二百五。

  海伦不知道二百五的出处,我说给她听…二百五便是死人灵位前供的纸人,到时候要烧掉的,所以价钱很烂,只要二百五十文钱,烧掉之后还要追随主人于地永世不得翻身。

  “你瞧,二百五多。”

  她听了吃吃地笑。

  她后来打电话来,总是虚情假意地问“二百五在不在?”

  有回得到了报应,被南茜张接到,南茜张岂是好惹的,回了她一句:“你就是二百五!”乓啷一声挂掉。

  我后来总算见到了南茜张的情敌。

  苞黄百成一样,也是个搞艺术的。两人之臭味相投,连发式都剪得一模一样,身上穿的也是同一个染缸里绞出来的。

  他们这样嚣张,真不是好事。

  但跟我有何相干?

  我冷眼旁观。

  那个女的姓巫,还颇有点名气,有一天我翻新到的杂志,看到他们二人同时出现,黄百成先生在左页,巫美花在右页,中间是二人的艺术作品彩照,虽然各归各的,没有混杂在一道,但却有种暧昧的讯息。

  南茜张一点也不知道。

  她从不看中文杂志,因为她不识中国字。

  这是她的悲哀。

  黄百成胆子特大,不久又和巫女上了电视,俪影双双,好不相配!

  南茜张也不看电视,她说当今电视没有水准,不入她的法眼。

  其实我看巫女倒和黄百成较为相配,她是那种精明不外型,猛一看还有点傻,这便是她的过人之处。

  她犯不着跟谁争,她自成一格。

  杂志上说,她十七岁留学法国,十年来颇有成就,家世又好,随便点艺术工程来做做,便一世也不愁吃穿。

  但纸包不住火,黄百成的风事终于传进了南茜张的耳朵里。

  她跑来兴师问罪。

  “叫黄百成出来!”她向我叫阵。

  “他不在。”

  “死到哪里去了?”

  他才出去半个钟头,不可能这么快遭到意外吧!

  “短命鬼!”也不知道骂他还是骂我,刚拆掉纱布的手腕,刀割的疤印清晰可见。

  “越红,你我都是女人,我们应该互相帮忙。”她开始求我了。

  亏她看得起我,称之为“女人”我妈说过,我穿条泳去游泳都不会有人诧异,我哪敢自称女人?

  多谢她的好意,我还是继续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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